參賽注意事項
- 請詳細校對秩序冊,若有訛誤請向(新生國中)報到處人員提出更正;惟以報名表所載為依據。
- 請共同響應環保之舉,團體組可向報到處人員索取一只垃圾袋,但仍請指導學生勿在演藝廳內飲水及進食,以維護展演處所之整潔,在廳外之垃圾請自行處理。
- 全體參賽人員請按本秩序冊第31、32頁圖示,進行報到、檢錄以及進、退場(上、下舞臺),觀眾席不另行座位劃分;團體項目請各單位 利用換場時段進出;在預備位置時請保持安靜。
- 本項比賽分別於12月3、4、5、6日上、下午舉行,所有項目完成並統計成績確認後,公告於報到處後方佈告欄,個人項目請參賽個人、家長或指導老師,團體項目由指導老師或各校領隊至「報到處」簽領獎狀及評語單,或由參賽者自備B4回郵信封(普掛-郵票44元),由承辦單位協助寄送。(獎狀及評語單若未能於競賽期間簽領者,請於113年12月10日~114年1月17日上班時間至新生國中學務處領取,逾期即不負保管責任。)
- 與賽者須於各項各場次上台參賽前至少3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("個人"項目請務必於報到時提供「學生證」核對身份;"團體"項目尚未繳交「參賽名冊」之隊伍,請務必於報到時繳交)。惟因賽程時間較難掌控,請提前到場並派人隨時了解進程,唱名三次不到以棄權論。如有不可抗力之偶發情況,經大會同意者不在此限,但必須按出場順序與賽,且不得延誤賽程。
- 每日上、下午第一場次開始前宣布評審會議決議事項,請參賽者提早報到聽取說明。
- 報到時紙本秩序冊領取:團體項目--每一團隊一本(同一團隊若參加其他項目者限領一本),個人項目-每一位參賽者一本。